希望两院院士作为科技界杰出代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当好科技前沿的开拓者、重大任务的担纲者、青年人才成长的引领者、科学家精神的示范者,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
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弘扬科学家精神,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国家高端智库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工程院建院3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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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工程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办公厅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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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7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3日至2017年1月1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中国工程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18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工程院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工程院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贯穿巡视整改的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国工程院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院士队伍的领导,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巡视和整改期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全面准确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二)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工程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聚焦整改事项,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党组书记、院长周济同志作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院党组以诚恳接受、认真整改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坚决抓好巡视全面整改。党组成员仔细“对账”、认真“领账”,抓紧抓实分管的整改工作。对照整改要求,成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工作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组、选人用人专项整改工作组、举报及投诉信处理整改工作组、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组5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党组每周都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整改过程中及时向中央巡视办、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沟通请示。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11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26次整改专题会议,集中研究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4月17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会议听取了院党组关于接受中央专项巡视工作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并就落实整改要求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工程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严明组织纪律,不断从政治和大局上找差距,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逐项逐条对照梳理。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大类、8大项、34个问题,制订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研究提出了80项具体整改措施,制订修订58项制度。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采取了20项整改措施;针对党的建设虚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采取了34项整改措施;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采取了26项整改措施。对照巡视问题清单,一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项对账销号,各责任单位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整改方案措施,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覆盖,件件有方案、项项有人抓、事事有回音,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工程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动员全院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定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巡视移交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持续推动重大咨询项目落地不力的问题。

 

    (1)工程院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院党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党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参加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化理论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每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中宣部、中组部备案,年终报送学习情况等。

 

    (2)工程院党组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论述,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我国现代化而奋斗,是中国工程院的“天命”,也是每个院士的神圣使命。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讲话精神的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从抓好学习领会、发挥院士领军作用、加强高端智库建设、加强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对应“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明确各领域具体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百年科技强国发展战略研究”、“中国工程科技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和“引发产业变革的重大颠覆性技术预测研究”,围绕国家需求导向,筛选关键技术,抢占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

 

    (3)工程院党组加强凝聚全体院士力量,深化开展中国工程院国家高端科技智库建设研究,加快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持续推动重大战略咨询项目落地。为深入推进战略研究联盟建设,促进其更好服务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需要,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强战略研究联盟建设和运行的意见》,明确了战略研究联盟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并提出了充分发挥战略联盟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战略咨询研究能力等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战略咨询项目结题和成果管理工作,提高战略咨询质量和水平,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院士科技咨询研究项目结题与成果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职责明晰流程规范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结题材料的审核,规范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加强战略咨询成果报送与发布,建立成果应用跟踪机制。加强对到期未结题重大咨询研究项目的结题催办工作,制定结题整改周计划,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巡视反馈指出的28个未结题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结题工作。

 

    2.认真解决党组政治定位不准,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工程院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即启动《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增加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相关条款,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表,形成了修订稿,已经院党组会议、院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第十四次院士大会通过。

 

    (2)工程院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增强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党组会会议制度,强化党组成员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推动党组议事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严格党组会议请假报告制度,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做好请假报告登记和会议记录等。

 

    (3)工程院党组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院常务会的职责,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审议。对于按照工程院章程需要提请院士大会、主席团会等审议的,党组会须事先充分讨论,作出决策后再提交。在院士大会、主席团会、院士增选会等重要会议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事项,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工程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对院士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院士增选制度,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年龄结构,严肃增选工作纪律、强化院士科学道德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对院士队伍和科学道德建设领导的相关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院士增选和科学道德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对策。每年向全体院士通报科学道德建设情况,积极发挥学部常委会在院士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关于党的建设虚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工程院党组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强化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的党建责任。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全局观念、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更好地为院士服务,为工程科技工作者服务。党组负责人、党组成员和所在党支部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在全院开展机关党建调查,深入了解机关党员干部的所思所想,把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学习手段,通过党课、集体学习、培训、参观、知识竞赛、学习评比等多种形式,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化问题。

 

    (2)工程院党组将更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沟通交流,重大议题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坚决执行。巡视和整改期间,党组成员在党组会、院常务会议上进行充分讨论,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广泛发表意见。

 

    (3)工程院党组制定了《中共中国工程院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要求党组成员在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会议、党课教育、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内其他集体活动,把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4)工程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巡视期间院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紧扣主题,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要求,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换思想和意见,并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党组成员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自我批评联系实际、触及思想;相互批评时开诚布公指出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

 

    (5)工程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明确“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各党支部进一步严格了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等,建立了支部工作台账和支部活动的实录。

 

    (6)工程院党组认真检查回顾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存在的不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上下联动,强化督导检查。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出的院士队伍生机活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与专项巡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一并落实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2.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1)工程院党组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了《中共中国工程院党组关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中国工程院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成员党建责任分工,规定了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顶层设计、统筹推进。

 

    (2)工程院党组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同检查,正确处理党建和业务工作关系,切实改变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每年将至少召开1次全院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好各级组织的主体责任,强化院、局领导班子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起抓、双促进,做到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层层落实。

 

    (3)工程院党组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机关党建的基础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设置,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加强党建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把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围绕党员学习教育、严格组织生活等方面深入开展,及时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督促指导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4)工程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办法》,对发展党员全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每个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程序。

 

    (5)工程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各支部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主抓责任,探索建立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利用“支部工作APP”和党建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3.关于党管干部不够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违规兼职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1)工程院党组严肃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了《中国工程院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条例和规定,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

 

    (2)工程院党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注重把好选拔程序关、资格条件关、任前考察关。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通过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两种推荐方式,缺一不可;完善考察考核干部的具体办法,经常性、全方位、多渠道识别干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参考依据;对破格提拔的干部,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拟提拔局级和处级干部人选,分别书面征求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和机关纪委意见。

 

    (3)工程院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国工程院党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就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从严落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要求工作纪律,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改进院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干部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审核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未查清或查了有问题的坚决不上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个人事项核查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对未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了驻部纪检组;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印发了《中国工程院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嫌档案造假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驻部纪检组。

 

    (4)工程院党组制定并下发了《中国工程院关于规范院机关在职及退休干部兼职问题的有关规定》,规定机关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原则上不得在社会团体兼职,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社会团体兼职的,须由本人事先向机关党委报告并出具兼职理由说明材料,机关党委按规定上报院党组审核。如经审批同意后兼职,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院党组报告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等事项;对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已完成了清理工作。

 

    (5)工程院党组进一步规范动议干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动议必须由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并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机关全体在编干部个人档案进行逐一检查、登记,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已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三)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工程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完善主体责任制度规定,健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有效传导压力,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小组。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和根源,研究提出了廉政风险防控整改措施。各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查自纠,围绕“六项纪律”,完善防控措施。3月8日,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为全院党员干部讲党课,党组书记与机关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

 

    (2)工程院党组强化党组政治纪律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复核处理问题线索。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关于政治纪律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

 

    (3)工程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投诉信的处理力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机关纪委机构建设,成立机关纪委办公室,按照查审分离等纪检工作基本要求,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在深化“三转”上下功夫,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了《中国工程院机关纪委办理投诉信及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并细化信访举报受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办理、妥善处置,做好投诉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并做好归档工作。

 

    (4)修订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明确投诉信受理首收登记原则,规定院领导、机关各部门和各学部办公室等各渠道收到的投诉信都必须先进行登记后再转交增选工作办公室。规定对院士候选人的所有投诉信原件,包括对未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的投诉信件,以及对投诉信处理过程、调查结论等相关材料都必须按照规定存档。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突出的问题。

 

    (1)按照中央要求制订公务接待方面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专项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工程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反思,2016年12月26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工程院在公务接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成员做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再次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党组把公务接待上升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做到上令下行、令行禁止。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中国工程院外宾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管理职责、接待标准、审批流程。进一步强化接待管理,明确公务接待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无审批、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再次发生。参与公务接待的院领导和局处级干部已全部清退了违规款项。整改期间,党组再次深入研究该问题,从“严立规矩、严格自律、严守经费、严防漏洞、全面从严”五个方面扎实整改,制订或修订了《中国工程院院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措施》、《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单位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说明》、《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及院士增选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中国工程院机关内部会议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中国工程院机关物业服务费、印刷费、邮寄费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等7项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的常态化监督机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各项制度,确保都应知应会、执行到位。

 

    (2)严格管控学术活动和咨询会议经费使用。针对2015年国家审计署指出的“违规在五星级酒店召开会议”、“把院士活动经费用于音乐会、书画展、租用机场贵宾室”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进一步制定了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要求。修订了《中国工程院科技合作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使用指南》,制订了《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工作办法》,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国家及院的相关规定;严禁组织旅游及与活动主旨无关的其他活动”等要求列入各办法总则或相对应的部分。

 

    (3)加强对出国(境)团组任务安排的审批和监督,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加强出国经费管理。修订了《中国工程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工程院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着重从“审核把关、天数控制、人数控制、参团人员、出国经费、各级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明确了外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权,团组要遵守外事纪律以及接受驻外使领馆监督等事项,从源头制止“搭车”出国、公款旅游问题。

 

    3.积极防范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

 

    (1)工程院党组在2017年增选工作启动时,向全体院士发出公开信,要求全体院士严格遵守增选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加强经常性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会、主席团会、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各学部常委会的学习教育作用;充分重视和发挥学部主任的作用,促进学部主任和学部常委会在院士增选中履行责任、发挥作用,强化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高度重视加强院士科学道德建设,修订完善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定期通报科学道德建设有关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院网站设立投诉窗口,在科学道德办公室设立专用投诉电话,严肃查处院士违纪违规行为。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执纪,对院士增选工作中查处的违纪违规等不当行为进行通报,着力整治增选中的拉票送礼行为,保证院士增选工作的公平、客观、公正。

 

    (2)工程院党组进一步加强了对院士增选工作的领导,对院士增选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检查,修订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主席团、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和各学部常委会在院士增选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院士队伍的管理监督。增强全体院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善院士增选评审和选举的环境,推进院士增选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严把院士增选入口关。

 

    (3)修订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删除逾期投诉、匿名投诉不予受理,不受理电话、口头、网络方式投诉等相关表述,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坚持投诉信分类处理原则,规定各学部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投诉处理方案要报增选工作办公室备案,各学部的投诉调查结果要向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报告,所有对候选人的投诉问题、投诉过程和调查处理结果都要在学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在进入第二轮院士候选人材料公示期间,在院网站院士增选栏目下开设网络投诉窗口,在增选办设立投诉受理电话。

 

    (4)积极防范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和战略咨询中心经费使用风险。排查风险点,对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积极防范廉洁风险点。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完善知识中心管理的制度体系,积极防范经费使用风险,用严格科学的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建设顶层设计升级方案》、《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分中心遴选办法(试行)》、《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子任务验收办法》、《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明确提出近期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主要建设内容以及相关的考核指标等,规范知识中心的建设和经费使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关于经费安排、项目会议、差旅以及项目重大事项安排的管理规则。对战略咨询中心经费使用风险进行了系统梳理并进行整改,从加强中心内部管理、防范中心日常核算经费风险出发,制定《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了《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财务开支管理办法》;从规范委托课题评审、检查工作风险着手,提高课题管理质量,修订了《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预算评审实施细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工程科技事业发展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在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工程院党组重点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批制度机制,有力地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推动了工程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如期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工作还需要继续不断巩固深化、长期抓好落实。

 

    (一)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工程院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为工程科技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工程院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党组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履行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切实维护和加强党对工程科技队伍的领导,始终把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在科技界和社会上享有崇高威望的院士队伍,作为工程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切实维护和加强党对工程科技事业的坚强领导,坚决完成好党赋予的建设国家高端科技智库的历史任务。

 

    (三)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四)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工程院党组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充分运用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将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抓常抓长,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抓紧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防止问题复发反弹,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五)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工程科技事业发展。

 

    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程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院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院士的领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为国家科技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勇挑重担、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59300000;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中国工程院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编:100088;电子邮箱:xszg@cae.cn。

 

中共中国工程院党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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