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贡晓丽 赵广立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8/3/15 9:29:16
■本报记者 贡晓丽 赵广立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推进,未来企业要发挥骨干作用,进一步成为技术创新投资主体、技术研发主体和利益分配主体。同时,企业也将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实现“产业强国”的同时实现“科技强国”。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到了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形成了从思想到战略到行动的系列部署,科技创新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的重大变化,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
对于成就的取得,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认为,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我国在一些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跻身国际第一方阵,并在若干领域成为领跑者;二、科技创新有力支撑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民生改善,引领我国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科技创新力量由科研人员为主向大众创新拓展,技术型创业团队吸引资本的能力大幅增长;四、国际交往日益密切,中国已成为全球多元化创新版图中不可或缺的一极。
有成就也有不足。李国杰认为,我国科技总体水平仍然较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企业创新能力整体水平也不高。“接下来要创造更好的创新氛围,构筑完善的产业链条,在啃硬骨头和打硬仗方面继续投入,力求下一个五年在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创新驱动发展的两个核心点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抓住的核心点上,李国杰重点关注到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要抓住关键领域关键设备上的核心技术创新。”李国杰表示,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没有明显缩小,核心元器件和技术长期受制于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就要坚持产品研发创新与技术应用创新并举。这一方面需要国家和各级部门在政策、资金、资源上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研究者坐得住冷板凳,不断在理论和实践中推陈出新。
他所关注的第二个核心点是,企业创新一直是我国建设科技强国的短板。“现阶段我国企业的总体技术实力不强、自主创新欲望不足是我国走向科技强国的瓶颈之一。”鉴于此,李国杰建议,我国应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发挥中国市场大、用户数量众多、数据量巨大等客观优势,构建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体系,在实践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李国杰指出,其中“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等表述,揭示了企业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创新主体地位。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推进,未来企业要发挥骨干作用,进一步成为技术创新投资主体、技术研发主体和利益分配主体。同时,企业也将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实现‘产业强国’的同时实现‘科技强国’。”李国杰说。
他同时指出,这并非易事,现阶段存在不少需要克服的挑战。比如,只有真正形成产学研用合作的良好互动,才能帮助企业提升在技术革新中的自我造血能力,促使企业更多有颠覆性的源头创新。此外,企业要主动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现阶段创新技术很多还是源于高校、研究所,我国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比例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今后有长远发展计划的企业应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
创新体系建设是企业契机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李国杰认为,这对于企业而言是个契机。“创新体系建设应该是建设一个完整的生态,而不是仅仅几项技术的发明,政府应为各个创新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强调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并举,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下一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面临升级,李克强总理也提出要“促进双创上水平”。在细节落实上,李国杰认为除了倡导建设院企对接平台,加强高校研究所科研成果与企业产业对接结合、提升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之外,还要拓宽双创企业融资渠道,可行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部委、地方支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种金融机构对创业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创新的金融产品;充分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信息领域相关创业企业的支持等。
“当然,相关部门也要研究其中的规范和法律问题。”李国杰指出,比如在开放创新资源、发展平台经济方面,如何兼顾主流企业利益和国家共同目标,是个难题;另外在开放平台资源、共享数据方面,平台技术如何共享?数据怎么公开?使用这些技术和数据的权限如何界定?在这些问题上,需在相关监管或规范下开展,否则难以顺利实施。
《中国科学报》 (2018-03-15 第8版 首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