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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省(区、市)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合委会”)是地方战略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
地方战略研究院实行合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地方战略研究院的工作。
学术委员会是地方战略研究院的战略研究与咨询工作的指导机构,负责评议、验收咨询项目,对咨询项目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学术与人才交流等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室是地方战略研究院的常设机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