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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院士参加,每逢公历双年份6月第一周举行。 院士大会的职能是:
1. 审议工程院的工作报告;
2. 制定和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
3. 决定学部的设置;
4. 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
5. 选举外籍院士;
6. 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
7. 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它议题和议案。